怎样申请设立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资格?
A:一步:填写机构概况。
登入「资格系统」内的「初次申请」,填写机构基本资料,包括单位名称、所在省、所在地级市、组织机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选法人(要求为三年以上的房地产估价师),选定(如果股东是估价人)或者输入(如果该股东不具有估价人的身份)其其股东,并选择拟在本单位登记的估价人员(至少3人)。
步骤二:进行评估人的登记申请。
当资料填妥并递交申请书后,系统将根据在该机构登记的评估师的情况,判断这些评估师应进行初始登记、变更和延续哪些登记,将哪些登记、哪些登记继续保留。
3步:打印估价人登记申请表。
按照系统提示,对估价师进行初始、变更或延续注册申请作业后,打印每一位估价人对应的登记申请表。
步骤四:打印出估价机构申请表格。
估价师注册申请表打印完后,可打印评估机构资格申请表,机构申请表打印完,然后打印申请表格,完成申请。
步骤五:递交申报材料。
准备打印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等级申请表》、《房地产估价师初审/延续/变更登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分别交送省级资质受理部门和省级注册受理部门。
新建房地产评估机构如何申请资格等级?
A:请携带以下资料,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管理主管部门申请三级资质。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等级申请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正、副本(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印章);
(5)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人的证明;
(6)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
(7)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印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
请携带以下资料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三级资质。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等级申请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正、副本(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印章);
(5)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人的证明;
(6)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
(7)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印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