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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和使用“资产评估”的概念

来源:估价师捷聘网 时间:2021-01-15 作者:估价师捷聘网 浏览量:

    资产评估法从今天(2016年1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资产评估的内涵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今天之前的资产评估是指由财务部门管理的“资产评估”,即狭义的资产评估。但从今天起,资产评估不仅包括由财政部门管理的“资产评估”,还包括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其他评估领域和专业,是一种广义的资产评估。因此,每个人都应该遵守资产评估法,正确理解和使用“资产评估”的概念。

    在《资产评估法》正式实施之日,提醒广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特别注意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公司形式存在的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应在8人以上。如果不符合要求,应尽快满足。

    二、评估报告应由至少2名承办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评估机构应当指定至少2名相应专业类别的评估人员承担法定评估业务,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2名承担该项业务的评估人员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其中,房地产估价业务,无论是否属于法定估价业务,都应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并应指定至少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担并签署估价报告,并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

    三,对于每个评估项目,评估活动中使用的相关文件、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应得到验证和核实。

    四、鉴定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5年。属于法定评估业务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年。不清楚是否属于法定评估业务的,为保险起见,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海市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天津市和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为贯彻《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评估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资产评估法的意义。

    资产评估法是规范评估行业的重要法律。《资产评估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房地产评估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房地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和房地产评估行业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资产评估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实施资产评估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评估行业管理,有序做好制度衔接,全面提高房地产评估行业管理水平。

    二、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

    自2016年12月1日起,房地产评估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审批。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按照规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备案,并以统一格式出具备案证明(证明样式另行出具);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应在备案证明中注明。

    三、做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审批和备案制度衔接工作。

    已取得资质等级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原资质在资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现有三级资质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在满有效,不符合法规资产评估要求的,不予备案,不得开展房地产评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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