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77号)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等相关文件精神,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就业成本,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业资格和职称关系通知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专业资格后,可以确定其具有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岗位条件和程序聘请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作为申请高 级职称的条件。
2、相应的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列出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进行,规范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及时跟踪国家目录和相关政策调整,实施动态管理。
3、相应的认证工作不需要提前办理和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争专业技术职务或申请高 级职称时,可直接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各部门应做好职业资格和职称相应的具体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政策解释和证书筛选指导,用人单位和各级职称评审部门应做好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筛选和服务,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便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问: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哪些科目?
答: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四个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和政策(包括房地产估价知识)、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和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和分析。
问: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有哪些问题?
答:《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的试题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分析题。《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试题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计算题。《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的试题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计算题。《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的试题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问答题、错题和错题。
房地产估价师主题类型如下:
房地产基本制度和政策(含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35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