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登记系统》中的身份证号码是错误的,如何处理?
A:(1)若因身份证15位转18位出现不一致的情况,需提供派出所出具变更身份证号的证明,并与变更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提交省级注册管理部门。
(2)考试时如考试与身份证号码一致,应将身份证号码变更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呈交省级注册管理部门。
继续入学需符合哪些条件?
《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在一个注册期间需完成60学时,可选修60学时。
大学教师取得执业资格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回答:大学教师申请注册执业资格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估价人登记申请书。
(2)执业资格证(或登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与受雇者签署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教师证书副本。
(5)本校出具的有关房地产估价教育或研究的证明。
(6)两张一寸免冠照。
在《房地产估价师登记系统》中执业单位已经变更,该如何处理?
回答:由于《房地产估价师登记系统》是2007年才采用的,资料也在逐渐完善,资料中可能有错误。如办理变更登记,《房地产估价师登记系统》上执业单位有误,请将房屋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报省登记机关。
有什么资料可供考生在进行考试时参考?
A:(1)房地产估价师登记申请单。
(二)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相片。
(三)房地产估价人员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四)与受雇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下列可供选择的资料之一:
1.受聘单位委托人事部办理人事档案的托管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2.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书副本。
3.外籍人士就业证明、台港澳工作证明复印件。
4.由国家教委颁发的、由学校出具的有关有关房地产教学或研究的申请书副本,以及由学校出具的同意申请人注册的证明。
(六)如果在3年以上获得首批注册执业资格,应提供一份符合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